自学院下发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水电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来,依然存在较多同学欠交水电费用的情况,经多次催交仍迟迟未交的现象严重。因此,针对以上情况,报经学院批准,从本年12月份起,学院将对欠交水电费的学生宿舍按照如下规定执行:
一、学院委托物业公司进行水电费收缴工作,由宿管人员每月按照规定时间(即当月水电费的缴纳期限为次月1日至15日)负责对所管宿舍楼的水电费收取工作,对于逾期欠费的宿舍按照学院规定停止供应水电。
二、学生宿舍当月的水电费必须在次月15日前全部缴清,欠费宿舍从次月16日起停止供应水或电;
三、今年11月份之前如发现水电表有问题的宿舍,须于12月15日前到后勤服务结算中心收费处登记,逾期不登记者视为欠费处理,将停止供应水电。另外,水电表正常的宿舍必须于12月20日前全部缴清所欠费用,欠费宿舍将于12月21日起停止供应水或电;
请各同学积极配合此项工作,以免造成生活不便。
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后勤处
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