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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欠缴水电费两个月以上(含两个月)宿舍的催缴通知

时间:2010-03-04 浏览量:5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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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体同学:

  经学院于2008年12月1日、2009年6月30日及2009年8月30日发布关于学生宿舍水电费欠缴情况及催交通知后,大部分同学们都以积极态度对待,按时缴纳水电费,但仍有部分宿舍未交水电费,截止2009年12月底,学生宿舍水电费欠费总额已达到123万元之多,据统计,有部分宿舍存在欠缴两个月以上(含两个月),且费用较高,为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和学院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,确保水电费的正常收取,后勤处将针对欠费问题采取如下措施:

  一、对欠缴水电费两个月以上(含两个月)的宿舍,发放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水电费催缴通知单》,由本宿舍同学签字确认,并在一周内交清欠费金额。

  二、一周后,后勤处将对催缴通知单进行核查,对于接收了通知单,但未进行缴费的宿舍,将实施停电处理。

  三、对拒绝接收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水电费催缴通知单》的宿舍,由后勤处工作人员将通知单贴于宿舍门上,并于当日实施停电。

  四、对水电费数额存在疑问的宿舍,请及时到后勤服务结算中心进行核查。

  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院相关规定,积极配合学院工作,按时缴纳水电费。

  附:1、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水电费催缴通知单》

         2、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水电费催缴通知单》发放登记表

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后勤处

 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