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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执行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
时间:2010-03-04 浏览量:3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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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学院全体师生及相关单位:

  为加强校园车辆安全管理,优化育人环境,维护学院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学院决定颁布实施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试行)》),对进出学院的机动车辆进行规范管理。具体实施时间及操作方法如下:

  1、自《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试行)》颁布之日起,所有进出学院车辆均须按照《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实行)》规定,于3月20日前向后勤处校园管理科提交相关申请表及材料办理证照手续,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请参照相关规定条文(《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实行)》可在学院网站“通知公告”中或学院电子平台上查看)。

  2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3月29日至3月31日前往校园管理科领取相关证照。

  3、3月8日至3月31日期间,学院执行“车辆临时通行制度”,即除学院公务车外,其余车辆进入校园时均须在门卫处登记并领取《临时通行证》方可通行,旧版的《车辆出入证》从3月8日起作废。

  4、从2010年4月1日开始,学院将正式实施《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试行)》,届时所有进出学院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《机动车辆管理细则(试行)》相关规定执行,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附件:  学院机动车辆管理规定

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后勤处

 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